申办主体须具备以下条件:(1)申请人为居住地或注册地在*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法人、常驻代表机构或其他组织;(2)申请人为货物所有人或对货物具有独立自由处分权的人。
申办条件
在我国申请ATA单证册时,其项下货物应满足以下各项要求:(1)货物除使用中正常损耗外能按原状复进口;(2)货物用途(指展览会和交易会货物、商业样品、专业设备等)符合临时进口国/地区加入的国际公约或相关国内法的规定。
天津ATA单证办理
申请材料
(1)申请表;(2)货物总清单;(3)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按照申请人的性质,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或身份证等)。其中,申请表和货物总清单的格式可在申办文件栏目中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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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A单证册毁坏、丢失、被盗怎么办?
ATA单证册若发生毁坏、丢失、被盗等情况,持证人首先应该向原*协会申请补发ATA单证册,之后需经事发地海关(中国为ATA单证核销中心)确认后代替原单证册使用。补发的ATA单证册所填项目应与原单证册相同。
我想把ATA单证册项下的货物转贸易进出口,ATA报关该怎么做?
ATA单证册项下的货物属于暂准进出口货物,原则上应当在海关规定的时间内全部复出口和复进口。如果由于某些特殊原因需要转贸易进出口,持证人一定要事先向暂准进口国/地区海关和中国海关提出申请,在海关批准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进出口申报和完税手续。赠送以及捐给慈善机构的货物也不例外。在此提醒持证人,在办理转贸易进出口手续时一定要把握好两点,一是海关出具的有关货物转贸易进出口的单据(如进口报关单、出口报关单、税单、发票等)与ATA单证册一定要有明确的关联性;二是海关在ATA单证册复出口和复进口存根上对货物转货物进出口的事实给予了确认。
ATA单证册可否在暂准进口国地区放弃?
持证人可以在当地海关监管下放弃货物,但不会免除缴纳进口各税的义务,因此持证人仍然需要在国内外海关办理货物的结关手续。
相关操作与货物转贸易进出口类似。
ATA单证册项下货物可以分批复出口吗?
如果暂准进口国、地区海关同意的话是可以的。对于分批复出口的情况,海关的处理方法通常会有两种:
一是海关将每批货物的复出口都签注在同一张复出口凭证上,待最后一批货物复出口后再将凭证撕下留存,在存根上会把每次复出口情况签注在同一个复出口存根内。
二是海关要求ATA单证册内有足够的复出口凭证,可以供每一批货物复出口时签注并撕下来留存,在存根上也有可能把每次复出口情况分别签注在单证册内不同的复出口存根内。
在分批复出口时,建议持证人较好请海关另外出具一份说明,证明该ATA单证册项下的货物已经分批全部复出口。
为啥我的ATA单证册会被拒签呢?
ATA单证册如有以下情况之一,可视为无效单证册,海关可以拒签或要求更正后接受,或按照通常情况下的报关方式办理:
1.单证册**过有效期;
2.封面无担保商会盖章;
3.封面无*国海关盖章;
4.清单上无发证机构官方签字及盖章;
5.单证册内容有明显涂改痕迹;
6.用中英文以外的语言申报。